论述互联网时代下我国网络廉政反腐的反思
发表时间:2020/12/30 3:43:08
论述互联网时代下我国网络廉政反腐的反思
郭子敬
山西企业赋能服务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邮编:030000
摘要: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群众监督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反腐具有成本低、风险低、操作便捷的优势,在短时间内便会形成舆论焦点,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提供有力的补充。本文以互联网为背景,反思了我国网络廉政反腐工作。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网络廉政;反腐;反思
互联网时代下,计算机、信息技术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各行各业。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形式,网络反腐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优势,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从根源上遏制腐败,并让反腐工作与互联网形成良性互动,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1.网络廉政反腐的特点分析
1.1时效性
新媒体时代,微博、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已经成为主流媒体,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保存时间长、信息分享方便、信息容量大等诸多优势。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全天24小时的信息播报和分享。广大“网民”可以随时参与讨论,几乎任何网络平台都可以成为检举揭发贪腐官员的途径。
1.2互动性
实时互动是新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形式的最大特点,公众可以自由地发表见解,参与事件的讨论,并与信息发布者和其他“网民”进行互动,而匿名发言的方式可以让人们大胆表达观点。一些尖锐、敏感的信息或观点很容易通过“点赞”的方式形成舆论焦点,引起广泛关注,提高相关部门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促进司法监督部门积极、主动、严谨地处理案件。
1.3隐蔽性
书面实名举报贪腐官员存在很大风险,民众很可能因为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比如郭光允耗费了8年的时间举报程维高,期间受尽磨难,屡遭迫害。与实名举报相比,网络上的匿名发言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心理负担,只要实事求是地揭发腐败行为、贪腐官员,可避免检举对象的打击报复。
2.对网络廉政反腐工作的反思
2.1弊端与风险
纵然网络反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检举揭发贪腐官员与腐败行为的平台和途径,但这种监督形式也是一把“双刃剑”,存在风险和弊端。一是信息失真:网络平台只是群众监督、揭发的一种途径或工具,并不能在第一时间准确的分辨群众的检举揭发是否真实。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获得真实、可靠的内容是很困难的,容易弱化反腐功能。二是缺乏客观和理性:开放、自由的网络平台在提高群众反腐热情的同时,这种高涨的热情也容易让人们失去理性,甚至出现过激、偏执的发言。三是网络反腐的门槛很低,在检举揭发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暴露,如何不能把握好“度”的问题,很容易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四是网络言论的自由性,很容易泄露重要的、机密的信息内容。网上公开反腐信息,被检举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发展动向,提前串供、销毁证据,反而会给贪腐工作的调查取证带来困难。
2.2规范网络廉政反腐的对策
2.2.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网络反腐的思想指导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武装下形成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深刻地阐述了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源——私有制以及生产力低下。并且提出: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才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有力手段。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廉政反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有力武器。总结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廉政建设思想,主要有三点:民主选举、党内和党外监督、政务公开。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打击贪腐官员的法宝。新时期下,我国的廉政反腐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即使是在网络反腐如火如荼的互联网时代,仍要坚守马克思主义廉政建设思想,将网络反腐作为党外监督的重要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制度,规范网络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2.2完善网络廉政反腐立法
廉政建设、反腐工作需要制度的约束和支持,网络反腐亦不例外。因此相关部门应制定网络廉政反腐制度,规范群众在网络平台的言论,明确网络职责,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环境,积极引导群众用客观、理性的思想,以及健康、文明的语言交流和探讨,坚决反对人身攻击、“网络暴力”、“人肉”等行为,提高网络反腐的长效性与系统性。网络是自由的,群众有权参与社会事件的讨论,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与见解,但也要正确地引导群众做一个理性、理智、客观的网络反腐工作输入与输出的互动者,不要让愤怒的情绪淹没了理智。网络反腐立法一方面可以增强网络反腐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新媒体监督的价值和功能;另一方面,在围绕社会事件展开探讨的过程中,可以提高群众的政治意识、正义感、责任感以及网络自觉性,增强群众的自我约束意识。
2.2.3增强党政干部的廉政素养
无论是传统的反腐形式还是新时期下的网络反腐,如果党政干部足够自律、足够正直,无论是哪种反腐形式都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廉政反腐也不再只是一句口号。因此,党政领导干部应该不断学习、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养与能力,深刻认识到廉政建设的意义所在。互联网时代为反腐工作提供了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党政干部不再是“神秘”的,政府、司法部门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网络,拉近了群众与党政干部、司法机关的距离,因此,广大党政干部应该摒弃“官本位”的思想,与时俱进,多了解信息技术和 各种“网络用语”,学习互联网知识,亲身参与到与“网民”的互动中,改变工作方式和宣传方式。网络平台为党政干部提供了“深入群众”的契机,党政干部应该主动从互联网获取信息,了解民意,深刻反思自身行为。同样,“网民”也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在网络反腐工作中全面树立政治责任感,利用网络平台表达对国家廉政建设的期望,让网络反腐变得常态化、平民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开放、自由的互联网为党外监督提供了新的方式和途径。作为一把“双刃剑”,只有规范网络制度、加快网络监督立法才能真正发挥出网络廉政反腐的威力和作用,网络反腐的道路才能光明而平坦。
参考文献
[1]何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下网络反腐的效应分析[J].现代企业文化,2019,(11):51.